大仁科技大學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公告
受 文 者:全校專兼任教師及日間部全體同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05月 18 日
主 旨:115學年度第1學期四技日間部暨碩士班學生網路選課行事曆
說 明:重補修資訊
1. 勞動教育114學年度起更名為【生活教育與永續發展】欲重(補)修之同學請
開學第一週直接線上選課,本課程為實體課程,需依照您選擇課程時段上課以上說明。
2.重(補)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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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 |
體育 |
服務學習教育 |
社團學習與實作I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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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課代碼 |
開學(115.9.14~115.9.18) 上班時間至體育室進行人工加選 |
00294 |
0028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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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/小時 |
1學分/1學時 |
1學分/1學時 |
2.跨領域課程,請依目前年級任選1門(科目請勿重複)。
3.通識課程替代科目請至通識教育中心網站查詢請點我或上https://a13.tajen.edu.tw/p/412-1013-4135.php?Lang=zh-tw
4.選課相關重要注意事項請請參閱[選課相關重要注意事項]。
5.溫馨提醒:請先核對您的歷年成績單與入學年度之標準課程表,依畢業條件所需課程進行選課。可參考畢業學分及畢業門檻檢核方式請點我
6.大學部暨專科部學生選課辦法第三條 學生各學期應修習學分數之上下限應符合本校「學生學籍規則」之規定:
一、大學部: 四技藥學系藥學組一、二、三年級每學期不得少於 16 學分,不得多於 25 學 分,四、五年級每 學期不得少於 9 學分,不得多於 25 學分,四技藥學系臨床 藥學組一、二、三、 四年級每學期不得少於 16 學分,不得多於 25 學分,五、 六年級每學期不得少於 9 學分,不得多於 25 學分。 其餘各系(含學位學程)一、二、三年級每學期不得少 於 16 學分,不得多於 25 學分,四年級每學期不得少於 9 學分 (惟進修部應屆畢 業班當學年僅餘專業必 修學分時,得少於 9 學分),不得多於 25 學分。 若當學期 於校外實習者,其學分修習下限得不受前項之限制,惟仍須至少修習 9 學分。
7.有相關選課系統問題或選課資料錯誤者,請逕洽詢請洽詢註冊課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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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科系 |
承辦人 |
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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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學系 |
梁先生 |
15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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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理系、環安系、消防學程、休管系 |
張小姐 |
15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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寵美系、社工系 |
莊小姐 |
15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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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旅系、觀光系、生關系 多媒系 |
潘小姐 |
1514 |